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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狐体育在线登陆:中成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二〇二三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4-06-04 12:28:46来源:火狐体育足球app官网入口 作者:火狐体育app最新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公开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3、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议召开公司二二三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和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12月28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来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2月28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2月28日上午9:15—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能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1)于2023年12月21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一)。

  上述议案已经2023年12月12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公告。上述议案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其中,议案2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须持有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与本人身份证进行登记;委托别人出席的,还须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2)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受委托出席的代理人还须持有出席人身份证和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一)。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能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参加投票,参加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操作的过程详见附件二。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中成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二二三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注:1、本次股东大会委托人对受托人应有明确投票意见指示,授权指示以“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没明确投票指示的,应当注明是否授权由受托人按自己的意见投票。2、本授权委托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3、委托人为法人的,应加盖单位公章。

  4、股东对总议案做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12月28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3年12月28日下午15:00。

  2、股东利用互联网投票系统来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交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陆互联网投票系统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来进行投票。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公开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3年12月12日,中成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向国投财务有限公司及融实国际财资管理有限公司申请流动资金借款》的议案。为保证公司业务正常开展,赞同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24年度向国投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投财务公司)申请不超过1.5亿人民币的流动资金借款,向融实国际财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融实财资)申请不超过1,200万美元的流动资金借款。公司11名董事成员中,关联董事张朋、韩宏、张晖、王晓菲、罗鸿达回避表决,另外的董事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22年5月17日,公司2021年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国投财务有限公司签订

  2023年2月15日,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与融实国际财资管理有限公司签署

  (三)融实财资的股东为融实国际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融实国际),国投财务公司和融实国际与公司控制股权的人中国成套设备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成集团)同为国家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有关法律法规,国投财务公司和融实财资均为公司关联方,本事项构成关联交易,尚须提交公司二二三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投票表决时,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方将回避表决。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存在向关联方违规担保及资金占用的情况,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主营业务: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经批准的保险代理业务;对成员单位做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对成员单位承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经批准发行财务公司债券;承销成员单位的企业债券;对金融机构的股权投资;有价证券投资;成员单位产品的买方信贷。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截至2022年12月31日,总资产4,596,198万元,净资产760,764万元,营业收入108,821万元,总利润42,385万元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和经营需要,2024年,公司拟向国投财务有限公司申请不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下同)的流动资金借款;公司下属子公司亚德(上海)环保系统有限公司拟向国投财务有限公司申请不超过8,000万元的流动资金借款;公司下属子公司浙江亚德复合材料有限公司拟向国投财务有限公司申请不超过2,000万元的流动资金借款。以上流动资金借款合计不超过1.5亿元。

  2024年,公司控股子公司裕成国际投资有限公司拟向融实国际财资管理有限公司申请不超过1,200万美元的流动资金借款。

  本次关联交易系为保证公司业务正常开展和经营需要,有利于公司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融资风险。

  本年初至披露日,公司在国投财务有限公司借款余额为1,000万元;存款余额为14.2万元;公司与融实财资发生借款利息费用369.18万美元。

  2023年12月12日,公司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都同意《公司2024年度向国投财务有限公司及融实国际财资管理有限公司申请流动资金借款》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公开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1、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证天通)

  2、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华)

  公司2020-2022年财务报表审计机构为中兴华,该所原聘期已到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

  中成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12日召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聘任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4)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甲43号1号楼13层1316-1326;

  (6)2022年度末,中证天通合伙人46人,注册会计师228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76人;

  (7)2022年度,经审计收入总额38,882.53万元,审计业务收入21,937.07万元,证券业务收入3,783.25万元;

  (8)2022年度,中证天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3家,审计收费:1,667万元;挂牌公司审计客户73家,审计收费:1,051万元;涉及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金融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及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家。

  中证天通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2022年度,职业风险基金年末数1,203.41万元,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0,000万元;近三年不涉及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中证天通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4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和纪律处分0次。14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4人次、自律监管措施2人次和纪律处分0次。

  (1)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索还锁,2004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9年开始在中证天通执业,2023年开始为本企业来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家,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2)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吴冬冬,2016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7年开始在中证天通执业,201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23年开始为本企业来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份,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3)拟担任项目质量复核人:邵富霞,2009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6年开始在中证天通从事审计工作,2014年开始从事质量控制复核工作;近三年复核的上市公司6家,挂牌公司21家,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项目合伙人索还锁、签字注册会计师吴冬冬、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邵富霞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中证天通项目合伙人索还锁、签字注册会计师吴冬冬、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邵富霞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预计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及内部控制审计费用共100万元,其中财务决算审计费用7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30万元,较上一期审计费用无变化。

  公司原审计机构中兴华已连续3年为企业来提供审计服务,2022年度对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不存在已委托中兴华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的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

  公司已就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沟通,各方均已明确知悉本事项,并对本次变更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会计师的沟通》要求,做好沟通及配合工作。

  2023年12月12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聘任2023年度财务决算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中证天通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及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理由恰当性进行了充分调研,并对其相关资质进行了认真核查,认为中证天通具备为上市企业来提供审计服务的能力与经验,能够很好的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聘任中证天通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将以上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023年12月12日,公司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都同意《聘任2023年度财务决算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023年12月12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聘任2023年度财务决算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请中证天通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2023年度审计费用共100万元(其中财务决算审计费用7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30万元)。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二二三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公开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成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2月12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为加快公司法治工作建设,推进公司依法决策、依法经营、依法治企的工作进程,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同意聘任王毅先生为公司总法律顾问,全面负责公司法律事务工作;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王毅先生:大学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现任中成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首席财务官、财务部经理,中成国际运输有限公司副董事长,中国成套设备进出口集团(香港)有限公司董事。历任中成国际运输有限公司首席财务官兼财务部经理;中国成套设备进出口(集团)总公司监察审计部经理;中成马达加斯加西海岸糖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索科马公司副总经理;中国成套设备进出口(集团)总公司经营管理部经理;中成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经营管理部经理,经营管理部经理兼安全生产管理部经理。

  王毅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股权的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另外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及嫌疑违反法律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存在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公开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成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12日分别召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了《公司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相关事项》的议案。为加强完善公司风险控制体系,保障公司和投资者的权益,促进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各自职责范围内更充分地行使权利、履行职责,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管理需要,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责任人员购买责任保险。详细情况如下:

  为提高决策效率,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在上述方案内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进一步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购买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责任人员责任保险的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被保险人增加公司及其他相关责任人员;确定保险公司;确定保险金额、保险费及其他保险条款;签署有关规定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相关的另外的事项等),以及在后续责任保险合同期限届满时或之前办理与续保或者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相关规定,鉴于公司董事、监事均为被保险对象,属利益相关方,全体董事、监事均回避表决,该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二二三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为公司董监高购买责任保险有利于完善公司风险控制体系,保障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合法权益,促进相关责任人员充分行使权利、更好地履行有关职责。该事项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2023年12月12日,公司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都同意《公司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相关事项》的议案,鉴于公司董事、监事均为被保险对象,属利益相关方,全体董事、监事均回避表决,同意将该议案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成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2023年12月8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形式发出第九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3年12月12日在北京市东城区安定门西滨河路9号中成集团大厦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三名,实到监事三名。出席本次会议的监事占应到监事人数的50%以上,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监事会主席周爽女士主持了本次监事会会议,会议采用举手表决方式,由主持人计票并宣布表决结果。本次监事会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全面风险管理办法》的议案。

  二、以2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关联监事周爽回避表决),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向国投财务有限公司及融实国际财资管理有限公司申请流动资金借款》的议案。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关联交易系依据公司业务发展和经营需要,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全体股东利益。

  三、以0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3票回避的表决结果,审议了《公司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相关事项》的议案;

  鉴于公司监事为被保险对象,属利益相关方,全体监事回避表决,该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二二三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公开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成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3年12月8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形式发出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3年12月12日以现场会议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在北京市东城区安定门西滨河路9号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十一名,实到董事十一名,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占应到董事人数的50%以上,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董事长张朋先生主持了本次董事会议,会议采用举手表决方式,由主持人计票并宣布表决结果;列席本次会议的有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本次董事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以11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风险管理办法》的议案。

  二、以11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同意董事会聘任王毅先生为公司总法律顾问;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三、以11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注销中成进出口(巴拿马)有限责任公司》的议案。

  为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助力公司转型发展,公司结合真实的情况,同意注销公司全资子公司中成进出口(巴拿马)有限责任公司,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办理上述驻外机构注销的相关事宜。

  四、以11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聘任2023年度财务决算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该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五、以11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向商业银行申请借款》的议案。

  根据公司业务需要,赞同公司2024年度向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兴业银行、江苏银行、浙商银行、北京银行、厦门国际银行、招商银行等商业银行申请不超过3.8亿元的借款。

  六、以11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向交通银行等商业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1、向中国工商银行阜外大街支行申请6亿块钱综合授信额度,期限为一年,业务品种为流动资金贷款、非融资性保函、贸易融资、远期结售汇等。

  2、向中国建设银行西四支行申请3.5亿块钱综合授信额度,期限为一年,业务品种为流动资金贷款、供应链融资、贸易融资、非融资性保函等。

  3、向中国银行丰台支行申请2.25亿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期限为一年,业务品种为贸易融资、非融资性保函、交易对手金融风险等。

  4、向交通银行和平里支行申请3亿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期限为一年,品种为信用证、非融资性保函、衍生产品、进口押汇等。

  5、向兴业银行北京分行申请1.5亿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期限为一年,业务品种为流动资金贷款、保理、票据贴现、国内国际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进出口押汇、非融资性保函等。

  6、向江苏银行北京分行申请1.5亿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期限为一年,品种为流动资金贷款、非融资性保函、贸易融资等。

  7、向浙商银行北京分行申请1亿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期限为一年,品种为流动资金贷款、非融资性保函、贸易融资等。

  8、向招商银行北京分行申请1亿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期限为一年,品种为流动资金贷款、非融资性保函、国内信用证等。

  七、以6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向国投财务有限公司及融实国际财资管理有限公司申请流动资金借款》的议案(关联董事张朋先生、韩宏先生、张晖先生、王晓菲女士、罗鸿达先生回避表决),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该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关于公司向关联方申请流动资金借款暨关联交易公告》。

  八、以0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11票回避的表决结果,审议了《公司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相关事项》的议案;

  鉴于公司董事为被保险对象,属利益相关方,全体董事回避表决,该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二二三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企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该议案;详细的细节内容详见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相关事项的公告》。

  九、以11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议召开公司二二三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关于召开公司二二三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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