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狐体育在线登陆: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4-06-04 01:19:10来源:火狐体育足球app官网入口 作者:火狐体育app最新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1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2022年10月1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的议案》以及《关于核查公司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做了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二)2022年10月20日至2022年10月29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企业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对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无反馈记录。2022年11月1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了《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2-155)。

  (三)2022年11月4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2022年11月5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了《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2-157)。

  (四)2022年11月2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确定2022年11月22日为本次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授予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3名激励对象授予51万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144.62元/股。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五)2022年12月22日,公司完成了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工作。公司实际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登记的股票期权数量为51万份,实际授予对象为3人,行权价格为144.62元/股。

  (六)2023年10月25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等议案。

  (七)2023年10月31日,公司完成了对80,000份股票期权的注销事宜。

  (八)2023年12月1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等议案。

  根据《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因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的1名激励对象2022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不合格”,其对应考核当年可行权的股票期权全部不得行权,企业决定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共计175,000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

  本次注销后,公司授予激励对象数量不变,股票期权授予登记数量由43万份减少至25.5万份。

  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不会对公司的财务情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企业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为股东创造价值。

  公司本次注销1名激励对象所涉部分股票期权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和法规及《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有关法律法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规定,合法有效。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不会对公司的财务情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监事会同意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事项。

  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依据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本次调整、行权/解除限售及注销已取得了现阶段必要批准与授权,履行了相应的程序,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上述三期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2022年激励计划》本次注销的原因及注销的股票期权数量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2022年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情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企业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已按照《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规定履行了现阶段的信息公开披露义务,公司尚需按照上述规定履行后续的信息披露义务。,

  3、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关于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解除限售、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行权价格、行权/解除限售、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及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行权价格、行权、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7日向公司全体监事发出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以现场表决的方式于2023年12月11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并作出本监事会决议。本次监事会会议应出席监事4人,实际出席监事4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卓嵘主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关于召开监事会会议的规定。

  1、审议《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四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达成的议案》

  同意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四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的事项。经核查,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四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达成,本次激励计划解除限售条件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可解除限售的44名激励对象不存在法律和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本激励计划规定的不得解除限售的情况,其解除限售资格合法、有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四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达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51)。

  2、审议《关于调整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

  鉴于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实施完毕,依据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及《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将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144.62元/股调整为144.07元/股。监事会认为:本次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关于行权价格调整方法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52)。

  3、审议《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及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及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成就、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赞同公司为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70名激励对象办理第二个行权期的652,600份股票期权的行权手续,行权价格为94.92元/股;为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37名激励对象办理第一个行权期的298,800份股票期权的行权手续,行权价格为144.07元/股;为授予限制性股票的6名激励对象办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的56,775股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手续。

  经核查,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及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成就、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本次激励计划行权及解除限售条件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可行权的104名激励对象、可解除限售的6名激励对象不存在法律和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本激励计划规定的不得行权的情况,其行权资格合法、有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密尔克卫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及预留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授予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53)。

  4、审议《关于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同意公司对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进行注销的事项。监事会发表意见如下:公司本次注销72名激励对象所涉部分股票期权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和法规及《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法律法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规定,合法有效。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不会对公司的财务情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监事会同意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事项。

  同意公司对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进行注销的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54)。

  鉴于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实施完毕,依据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及《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将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144.62元/股调整为144.07元/股。监事会认为:本次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关于行权价格调整方法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55)。

  6、审议《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成就,同意为合乎条件的1名激励对象进行行权,可行权数量合计24,000份,行权价格为144.07元/股。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及可行权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审核,经核查认为: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成就,本次激励计划行权条件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等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可行权的1名激励对象不存在法律和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本激励计划规定的不得行权的情况,其行权资格合法、有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56)。

  同意公司对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进行注销的事项。监事会发表意见如下:公司本次注销1名激励对象所涉部分股票期权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和法规及《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有关法律法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规定,合法有效。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不会对公司的财务情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监事会同意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57)。

  同意公司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企业名称、修订及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59)。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1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等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2021年10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二)2021年10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的议案》《关于的议案》。

  (三)2021年11月23日,公司对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公示期自2021年11月23日至2021年12月2日,共10天。在公示的期限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组织或个人提出异议或不良反映。2021年12月3日,公司公告了《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的说明》(公告编号:2021-155)。

  (四)2021年12月8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时,公司就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做了自查,未发现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并于2021年12月9日披露了《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1-160)。

  (五)2021年12月8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权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确定以2021年12月9日作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日,向合乎条件的92名激励对象授予453.15万份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其中,拟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为422.04万份,行权价格为95.86元/股,拟授予限制性股票为31.11万股,授予价格为47.93元/股。

  (六)2022年1月19日,公司完成了本次激励计划的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登记工作。由于在授予日后至股票期权登记期间有2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不再符合激励对象资格,涉及的股票期权数量合计6.50万份按照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规定不予登记。公司最终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登记的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登记数量为415.54万份,实际首次授予对象为90人,行权价格为95.86元/股。

  (七)2022年2月10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了本次激励计划的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工作,完成登记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31.11万股,授予登记人数为7人,授予价格为47.93元/股。

  (八)2022年9月29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九)2022年10月18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等议案。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十)2022年10月25日,公司完成了对615,000份股票期权的注销事宜。

  (十一)2022年11月15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了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登记工作。因在授予日后至股票期权登记期间有1名激励对象因自身原因自愿放弃激励对象资格,涉及的股票期权数量合计10.00万份按照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规定不予登记,公司最终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登记的股票期权预留授予数量为102.60万份,实际预留授予对象为39人,行权价格144.62元/股。

  (十二)2022年12月2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达成的议案》。

  (十三)2023年6月2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等议案。

  (十四)2023年6月8日,公司完成了对310,000份股票期权的注销事宜。

  (十五)2023年6月1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

  (十六)2023年10月25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等议案。

  (十七)2023年10月31日,公司完成了对495,000份股票期权的注销事宜。

  (十八)2023年12月1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及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等议案。

  根据《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因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2名激励对象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的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企业决定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共计155,000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

  本次注销后,公司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人数由72人减少至70人,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登记数量由276.54万份减少至261.04万份。

  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为2022年12月9日至2023年12月8日(其中2022年12月9日至2023年6月19日为禁售期),截至第一个行权期满,所有可行权激励对象均未申请行权。根据《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企业决定对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70名激励对象第一个行权期已到期但尚未行权的共计652,600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

  综上,公司本次拟注销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已到期未行权的合计72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807,600份。

  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不会对公司的财务情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企业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为股东创造价值。

  公司本次注销72名激励对象所涉部分股票期权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和法规及《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法律法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规定,合法有效。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不会对公司的财务情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监事会同意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事项。

  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依据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本次调整、行权/解除限售及注销已取得了现阶段必要批准与授权,履行了相应的程序,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上述三期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2021年激励计划》本次注销的原因及注销的股票期权数量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2021年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情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企业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已按照《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规定履行了现阶段的信息公开披露义务,公司尚需按照上述规定履行后续的信息披露义务。

  3、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关于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解除限售、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行权价格、行权/解除限售、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及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行权价格、行权、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1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及《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和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成就。详细情况如下:

  (一)2022年10月1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的议案》以及《关于核查公司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做了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二)2022年10月20日至2022年10月29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企业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对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无反馈记录。2022年11月1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了《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2-155)。

  (三)2022年11月4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2022年11月5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了《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2-157)。

  (四)2022年11月2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确定2022年11月22日为本次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授予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3名激励对象授予51万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144.62元/股。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五)2022年12月22日,公司完成了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工作。公司实际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登记的股票期权数量为51万份,实际授予对象为3人,行权价格为144.62元/股。

  (六)2023年10月25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等议案。

  (七)2023年10月31日,公司完成了对80,000份股票期权的注销事宜。

  (八)2023年12月1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等议案。其中《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第一个行权期为自股票期权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股票期权授予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对于A类激励对象,可行权数量占获授股票期权数量比例为30%;对于B类激励对象,可行权数量占获授股票期权数量比例为50%。本次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授权日为2022年11月22日,第一个等待期已于2023年11月21日届满。

  综上所述,公司董事会认为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成就。公司后续将根据行权条件的达成情况按照行权安排办理行权事宜。

  (五)行权方式:批量行权(具体行权情况以公司申报数据为准,公司将及时履行相关行权结果的披露义务)

  (七)行权安排:本次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为2023年11月22日至2024年11月21日,公司将根据政策规定的行权窗口期,统一为激励对象办理股票期权行权及相关的行权股份登记手续,并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变更登记手续当日确定为行权日。

  注:上表中不包含已离职的1名激励对象,以及1名个人绩效考核未达标激励对象的获授股票期权信息。

  1、本次激励计划的3名激励对象中有1人已离职,已不符合本次激励计划中有关激励对象的规定,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共计80,000份股票期权不得行权,已由公司完成注销手续;1人因2022年度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未达到行权标准,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当期股票期权不得行权,将由公司做注销。因此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调整为1名。

  2、鉴于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实施完毕,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进行相应调整,行权价格由144.62元/股调整为144.07元/股。

  公司监事会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及可行权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审核,经核查认为: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成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行权条件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等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可行权的1名激励对象不存在法律和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本激励计划规定的不得行权的情况,其行权资格合法、有效。

  综上所述,公司监事会同意合乎条件的1名激励对象在第一个股票期权行权期按照相关规定行权,可行权股票期权数量为24,000份,行权价格为144.07元/股。

  公司将根据政策规定的行权窗口期,统一为激励对象办理股票期权行权及相关的行权股份登记手续,并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变更登记手续当日确定为行权日。

  截至本公告日,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中无公司董事,参与本次股票期权行权的高级管理人员在过去6个月内无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在授予日,公司采用Black-Scholes期权定价模型确定股票期权在授予日的公允市价,本次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公允市价等于采用Black-Scholes模型(B-S模型)确定的公允市价剔除限制性因素带来的成本;授予日后,公司已在对应的等待期根据会计准则对本次股票期权行权相关联的费用进行相应摊销,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及资本公积;在行权日,公司仅根据实际行权数量,确认股本和股本溢价,具体数额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本次股票期权行权不会对公司财务情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依据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本次调整、行权/解除限售及注销已取得了现阶段必要批准与授权,履行了相应的程序,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上述三期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2022年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等待期已届满,行权条件已成就,本次行权的人数、数量及行权价格均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2022年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已按照《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规定履行了现阶段的信息公开披露义务,公司尚需按照上述规定履行后续的信息披露义务。

  3、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关于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解除限售、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行权价格、行权/解除限售、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及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行权价格、行权、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4、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天职业字[2023]2188号”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审计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023年11月21日至2023年12月11日,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连续1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90%(120.66元/股),已触发“密卫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公司董事会决定本次不向下修正转股价格,同时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未来三个月(2023年12月12日至2024年3月11日)内,如公司股票价格再次触发“密卫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亦不提出向下修正方案。从2024年3月12日开始重新起算,若再次触发“密卫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届时公司董事会将召开会议决定是不是提出“密卫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905号)核准,公司于2022年9月16日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8,723,880张,每张面值100块钱,募集资金总额为87,238.80万元。债券期限为发行之日起五年(自2022年9月16日至2027年9月15日),债券票面利率为:第一年0.3%、第二年0.5%、第三年1.0%、第四年1.5%、第五年2.0%。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2]282号文同意,公司87,238.8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2年10月25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密卫转债”,债券代码“113658”。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公司这次发行的“密卫转债”自2023年3月22日起可转换为公司股份,初始转股价格为134.55元/股,最新转股价格为134.07元/股。历次转股价格调整情况如下:

  1、2022年12月19日,公司办理完毕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80,000股限制性股票的注销事宜,“密卫转债”的转股价格自2022年12月22日起由134.55元/股调整为134.61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2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完成暨“密卫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76)。

  2、2023年5月23日,公司实施完毕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密卫转债”的转股价格自2023年5月23日起由134.61元/股调整为134.06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5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密卫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4)。

  3、2023年6月5日,公司办理完毕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1,250股限制性股票的注销事宜,此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占公司总股本比例较小,经计算,“密卫转债”的转股价格不变,仍为134.06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不调整可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6)。

  4、2023年10月19日公司办理完毕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12,500股限制性股票的注销事宜,“密卫转债”的转股价格自2023年10月24日起由134.06元/股调整为134.07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完成暨“密卫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26)。

  根据《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转股价格修正条款,在这次发行的可转债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90%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上述方案须经参加表决的全体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这次发行的可转债的股东应当回避。股东进行表决时,持有本次可转债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前项规定的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

  截至2023年12月11日,公司股票价格出现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转股价的90%的情形,已触发“密卫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2022年7月29日发布的《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2号——可转换公司债券》规定,在转股价格修正条件触发当日,上市公司应当召开董事会审议决定是不是修正转股价格,在次一交易日开市前披露修正或者不修正可转债转股价格的提示性公告,并按照募集说明书或者重组报告书的约定及时履行后续审议程序和信息公开披露义务。上市公司不修正转股价格的,下一触发转股价格修正条件的期间从本次触发修正条件的次一交易日重新起算。

  鉴于“密卫转债”发行上市时间比较短,剩余存续期限较长,综合考虑公司的基本情况、市场环境等多重因素,以及对公司长期稳健发展与内在价值的信心,为维护全体股东利益、明确投资者预期,公司董事会于2023年12月1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不向下修正“密卫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决定本次不向下修正“密卫转债”转股价格,同时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未来三个月(2023年12月12日至2024年3月11日)内,如公司股票价格再次触发“密卫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亦不提出向下修正方案。从2024年3月12日开始重新起算,若再次触发“密卫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届时公司董事会将召开会议决定是不是提出“密卫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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